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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激进去杠杆或引发“踩踏式”债灾和违约潮

近期,随着银监会的频频发文,市场对于监管的担忧开始逐步加重,债券市场悲观情绪弥漫。再叠加,央行货币政策“锚”DR007的不断走高,以及5月初资金价格居高不下,4月以来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上行已经近25BP,目前10年期国债收益率已经创2015年8月以来最高。


关于近期债市大幅走弱,海清FICC频道认为主要原因包括:


一是高层统筹、“一行三会”全面严监管,是债市大跌的最核心因素。4月银监会监管文件密集出台,4月末舆论风向和市场情绪有所缓和,认为监管层不会过严以避免引发风险爆发,但5月以来的舆论风向再次变化,新华社等权威媒体表态,“监管全面趋严”成为政策基调。


二是央行DR利率实质性加息,导致负债成本预期持续抬升。作为央行货币政策锚的DR007,年初以来持续大幅走高近90BP,表明“央妈”的实质性紧货币已“悄然进行”,尽管央行近期没有调整OMO利率,但市场真实成交的利率持续走高,足以表明央行货币政策持续收紧的态度;


三是金融机构行为层面,银监会自查导致正常的委外业务难以开展。尽管前期媒体报道大行大规模赎回委外有夸大成分,但事实上银行赎回委外或到期不续作确实已经相当普遍,委外机构抛债持续加压债市,这也导致此轮债市调整现券调整幅度高于国债期货。


海清FICC频道认为,需要警惕激进去杠杆导致“踩踏式”债灾和金融市场风险爆发,同时需要警惕经济复苏夭折的风险,建议去杠杆应当“软着陆”而非“硬着陆”:


一是“全面严监管”+货币市场“实质性加息”,可能导致“踩踏式”债灾,其程度可能更甚于2016年12月,导致类似于2015年股灾的“去杠杆-价格下跌-去杠杆-……”循环,甚至引发发债企业的违约潮出现。


二是2016年以来经济复苏强劲,但“全面严监管”可能导致复苏夭折,特别是债券发行大规模取消、非标融资受限,可能导致实体经济正常的融资活动受到明显抑制,在存在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软约束”的情况下,对于民营企业的挤出效应将更为严重。


三是建议“去杠杆”应当“软着陆”而非“硬着陆”,制定更为明确、可执行的监管标准,而不应当通过预期不明的“自查”来要求银行“讲政治”和自我监管,特别是应当明确正常委外业务的合法性,避免由于预期不明确导致的非理性和“踩踏式”债灾,防范由于“激进去杠杆”导致的金融系统风险爆发。


一、监管预期变化是4月以来金融市场的核心变量


2017年3月以来,郭树清履职银监会主席不久,便在银行业刮起了一阵加强金融监管的风暴,主要目标在于强化银行业风险管控、补上监管短板、加强金融去杠杆,其中“三套利”、“三违反”、“四不当”、“十乱象”等文件对银行业的同业业务、理财业务、投资业务等进行专项治理整顿。银监会的频频发文,以及银监会发文的政策力度,远远超出了之前市场对政策层监管的预期,10年国债收益率4月初即开始大幅上行,前三周的上行幅度近25BP。


4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称“要高度重视防控金融风险,加强监管协调,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大惩处违规违法行为工作力度”。与此同时,监管机构开始密切关注委外赎回等事件对于债券市场的影响,媒体对于监管趋严态度也有所变化,市场开始认为监管风向有所缓和,认为至少监管层不会允许“债灾”的二次爆发,这也导致10年国债收益率有所下行。


但从市场调研来看,政治局强调监管协调之后,不少地方银监局开始进驻当地银行,督促商业银行进行自查,直接导致不少银行出现委外到期不续作,或者赎回委外的情形。


5月4日,新华社发文《金融部门列出工作重点维护国家金融安全》,重申了对于监管的官方态度,那就是“一行三会监管全面趋严”。该文明确指出“目前,部分领域仍存在监管空白,急需补齐监管短板”,“银监会表示,将全面梳理银行业各类业务监管规制,尽快填补监管法规空白,补齐监管制度短板”,以及“加强金融监管,各部门既要做到守土有责,又要统筹协调,形成全国一盘棋”等。


市场对于监管政策预期的变化,是4月以来中国金融市场的核心脉络:(1)银监会监管显著超预期,股市、债市双杀→(2)监管层态度和媒体风向有所松动,市场预期监管“不会那么严”,股市、债市反弹→(3)监管层和媒体风向再度趋严,市场预期明显恶化,股票、债券、商品三杀。


二、央妈DR加权利率实质性加息,货币收紧态度“不明显但很明确”


近期,市场传言央行将提高OMO操作利率,同时传言提高MLF利率,结果让人大跌眼镜:尽管央行什么利率都没调,但债市反而跌的更厉害。


我们认为,观察央行态度,不只要看央妈说了什么,而更应当看央妈做了什么:即使OMO利率没有调整,但从DR加权成交利率走势看,央行已经进行了实质性加息。




2017年以来,银行间存款类机构7天回购利率DR007从年初的2.30左右水平,上行近90BP至近期3.20的水平,目前的DR利率甚至高于3月末。在6月末还没到的情况下,资金已经紧到现在这个程度,市场怎么可能乐观的起来!


我们认为,DR007利率的大幅抬升,主要从两方面对债券市场产生影响:一是DR007是银行的资金成本,其利率的大幅上行,会直接推高银行购入国债的资金成本;二是DR007是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明确的盯住“锚”,具有较强的货币政策信号意义,DR007的持续走高反映出央行的收紧态度。


第一,DR007作为银行间存款类机构的融入资金成本,其利率价格的大幅上行表明了银行资金成本的大幅提高,而银行是债券市场利率债的主要买入力量,银行资金成本的大幅提高,将大幅降低银行对利率债的需求,从而推高了10年国债收益率。


第二,我们在此前多次指出过,DR007是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明确提出的货币政策盯住“锚”,具有较强的政策信号作用。因此,年初至今DR007利率的持续上行,反映出的是央行收紧货币市场流动性的持续性,且DR007利率的大幅度反映了央行的收紧力度之大。换个角度,我们也可以将DR007持续走高解读成,央行在货币市场的持续收紧正是央行严监管意愿的体现,这正好符合一行三会的严监管“协调性”。


三、银监会自查,监管预期不明确,委外“躺枪”


近期,银监会严监管政策的不断出台,以及地方银监局进驻银行督促银行自查,直接导致委外业务出现大幅萎缩。尽管年初央行就试图明确委外的合法性,但在没有具体监管指标的自查面前,银行人人自危,政治正确考量高于经济效益,委外扩张不仅不可能,甚至到期续作都成为难题。


回顾2016年10月之前,债券市场经历了近3年的大牛市,该轮债市大牛市的主导逻辑有两个关键点:一是央行货币政策偏宽松,将资金利率固定在极低水平,投资者普遍采用拉长久期、加杠杆的方法来进行套息操作;二是商业银行采取“同业负债+委外投资”的方式,先是扩大资产负债表来扩大规模,再通过委外的方式来进入债市。因此,委外规模大幅扩张+加杠杆一致策略,对债券形成了庞大的需求,直接导致了债券市场“资产荒”、大牛市。


目前来看,央行不断抬升了债券市场的资金成本,以及收紧货币市场流动性,使得债市杠杆处在不断的去化过程中,那么,委外将成为债市最后的一个强支撑力量。但是,近期银监会严监管政策的不断出台,以及地方银监局进驻银行督促银行自查,直接导致委外业务出现大幅萎缩。


具体来看,近期银监会大致出台了9部文件,其中,46号文提出“三套利”,主要对要求银行自查理财资金委外规模等;53号文提出“四不当”,要求银行着重检查同业业务、理财业务、信托业务,同样会影响委外规模;7号文提出弥补监管短板,要求加强对表外业务风险、理财业务的监管,同样会利空委外业务。


尽管此前央行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市场称为“大资管”意见)承认了委外的合法性,但银监会的自查并未对委外合法性以及规模指标给出明确态度,导致银行只能按照最严的标准——不做委外来执行,这导致委外市场已经接近冰封状态,受托机构的抛债导致现券调整压力更甚于国债期货,这也是这一轮债市下跌与2017年12月(当时期货跌幅远大于现货)明显不同的特征。


四、“激进去杠杆”可能导致“踩踏式债灾”和经济复苏夭折


目前来看,严监管全面增强,可能会存在发生“踩踏式”债灾的可能性;同时,“全面严监管”可能导致经济复苏夭折。


关于“踩踏式债灾”的可能性:一方面央行持续收紧货币流动性,导致资金成本不断攀升,使得债券收益率大幅上行,年初至今,全市场R007资金成本已经上行130BP,10年期国债收益率已经上行40BP。如果,未来央行进一步维持高度紧张的货币市场流动性,那么债市的抛盘程度可能会加大。另一方面,随着银监会持续推进的自查和现场检查,将会使得之前巨量委外规模出现大幅下滑,委外的大幅萎缩会直接影响债市的需求,未来债市出现一致抛售的可能性大幅增加,因此,如果未来严监管政策进一步走强,那么“踩踏式债灾”可能性不应忽视。


关于严监管对实体经济的影响,目前已经出现债券发行大规模取消、非标融资受限,可能导致实体经济正常的融资活动受到明显抑制,在存在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软约束”的情况下,对于民营企业的挤出效应将更为严重。目前一级市场债券发行取消已经成为常态,仅4月就154只债券取消和推迟发行,涉及规模达到1406.63亿元,数量和规模已与今年第一季度相当。不难想象,再加上监管对非标的“围追堵截”,那么未来企业融资规模将会出现大幅的下滑。即使部分企业依然发行债券成功,但是其发行利率都已经较去年同期上行近一倍,高额的融资成本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都是极大的压制,企业经营生产将面临较大的挑战。


因此,无论是严监管可能导致社会融资规模的大幅下滑,还是企业融资成本的大幅提高,都将意味着金融弱到经济弱的传导将不可避免,利空实体经济。从国债期货T1706与T1709的走势可以看出,近期T1706的跌幅远大于T1709,反映出监管引发了市场对经济的悲观预期。


此外,由于民营企业的融资诉求在整个金融都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在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存在“软约束”的情况下,严监管导致的金融条件恶化,最先受到伤害的一定是民营企业。民营企业的杠杆程度是中国最低的,但在激进去杠杆中泥沙俱下,本不应去杠杆的民营企业将严重受损。


海清FICC频道建议,“去杠杆”应当“软着陆”而非“硬着陆”,制定更为明确、可执行的监管标准,而不应当通过预期不明的“自查”来要求银行讲政治和自我监管,特别是明确正常委外业务的合法性,避免由于预期不明确导致的非理性和踩踏式债灾,防范由于“激进去杠杆”导致的金融系统风险爆发。

金融监管的三个误区:力度越强越好、同业业务越少越好、杠杆越低越好

种种迹象表明,2017年是我国强化金融监管的一年。这既是对过去一些年金融监管滞后于金融发展的纠偏,也是维护金融安全的需要。不过,金融监管的强化也会碰到反作用力,甚至带来新问题。为了在守住金融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实现金融业的长期健康发展,金融监管需要把握好力度和节奏,避开三个认识上的误区。


第一个误区是认为金融监管力度越强越好。强化金融监管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控金融风险,但同时也会对金融创新有所抑制。金融创新虽然可能存在规避监管的成分,但它也是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实体经济融资需求变化的大背景下,金融业发展的内在需求。对金融创新的过度抑制,不利于疏通金融资源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也不利于我国经济转型。此外,金融监管政策对金融和实体的影响有滞后性和累积性,未来形势如果因为前期监管压力累计过多而恶化,监管政策将陷入进退两难之境:监管力度若不降,形势可能进一步趋紧;力度若降低,则可能伤及监管声誉。因此,在研究制定金融监管政策时,需要有前瞻性,并在力度上留有余地。


第二个误区是认为金融同业业务越少越好。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往来,经常被有些人诟病为资金空转、以钱炒钱。但金融同业业务的发展也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我国金融体系以大银行为主导,存款等金融资源多集中于大银行。而在经济发展逐步转向创新驱动模式时,实体经济越来越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很难仅靠大银行来满足。中小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服务特定实体企业时,可能更具比较优势。因此,有必要通过金融同业业务在金融体系内部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实现服务实体经济的目标。而这也能提升金融资源的利用效率,盘活存量金融资源。所以,对不同的金融同业业务需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不可一刀切地加以压制。


第三个误区是金融杠杆越低越好。过去两年曾发生过的股市异常波动和债市泡沫都凸显了金融杠杆的危害。不过,金融杠杆绝不是越低越好。杠杆是绝大多数金融业务的天然属性之一。在现代部分准备金制度下,所有商业银行都自带金融杠杆。也正因为带有杠杆,期货等金融产品才能够让投资者相对便捷地管理风险。此外,2015年的股市异常波动也已充分展现了金融杠杆过快下降的危害。因此,过度追求金融降杠杆,既不符合金融运行的规律,也不利于金融体系稳定。控制金融杠杆风险的核心,应当是将杠杆倍数控制在适度范围内,让加杠杆的金融主体有足够的资本缓冲来吸收波动,而不至于让风险蔓延出去。


为维护金融安全,必须加强金融监管。但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要把握好监管力度。目前,强化金融监管已经取得明显成效,有效化解了若干潜在金融风险。同时也需注意到,当前金融市场波动有加大倾向,相关预期也有浮动的征兆。对此,监管者需要从我国金融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出发,遵循稳中求进总基调,防范极端情况出现,尤其要严防钱荒等极端事件的重演。


(附)徐高在5月4日的经济参考报上发表了题为《金融监管要处理好三对矛盾》的文章,如下:


维护金融安全,根本出路在进一步深化改革。其中,金融监管的深化是不可或缺的一环。近段时间,我国金融监管力度已经大幅加强。司职金融监管的一行三会不仅各自出台了新的监管举措,相互之间的协同性也明显增强。


不过,金融监管是场持久战,需要遵循金融运行的规律,辨证地分析问题、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方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效。这里面尤其需要处理好三对矛盾。


第一是监管与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本质上,这二者是统一的。金融监管应当以促进金融发展为最终目标,而不应成为后者的障碍。因为如果没有金融,那就没有金融监管存在的必要。另一方面,金融发展也需要金融监管来保驾护航。缺乏监管的金融发展一定是野蛮无序生长,必定导致巨大风险,最终危及发展本身。但在实践上,二者间又存在一定的矛盾。金融监管总是在为具体金融业务的发展设定约束条件,而在金融发展中又总是存在规避监管的动机。面对这样的矛盾,监管应当在战略上高举以强化金融监管来促进金融健康发展的大旗,而在战术上着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为市场运行创造良好环境。


第二是风险与稳定之间的矛盾。金融是在不确定状况下进行资源配置,承担风险是金融业务的本质属性。因此,不存在完全没有风险的绝对金融稳定。此外,金融风险事件的爆发还起着强化市场纪律,约束金融市场参与者的作用。如果不存在破产的可能,企业在获取融资时就不会审慎。这样反而会在宏观层面带来更大的金融风险。所以,金融监管不应以消除金融市场中的所有风险为目标,也不应要求金融参与者不承担任何风险。监管的重心应该放在强化参与者的资本约束上,从而确保他们有足够资金来为自己的错误决策埋单,而不是将错误决策的后果扔给市场。这样既可以确保微观风险不发展成为系统性风险,又可以给市场正常的优胜劣汰留出空间。


第三是行政与市场之间的矛盾。金融监管是法定监管机构的行政性活动,天然就带有行政色彩。但金融监管目标能否实现,取决于监管的有形之手与市场的无形之手互动所产生的总效果。金融监管如果变成了两只手的角力,结果一定不会太好。相反,监管之手如果能够借力打力,则会事半功倍。所以,金融监管者在运用行政权力时也需将市场的反应考虑进来。对市场下行政命令看起来似乎能立竿见影,却容易引发市场与监管之间的博弈,弱化政策效果不说,还容易催生新的扭曲。如果只是用行政手段给市场划好边界,营造出良好环境,而把对具体业务是否可行的决策交由市场来做,则更容易形成两只手的合力,更好地实现监管意图。


总而言之,金融监管是在多重矛盾中寻求艰难的平衡。由于金融总在发展,需要在动态调整中实施监管,所以监管就要在矛盾中辨证施策、找寻平衡。

买单时刻,那些未被金融危机波及的国家现在怎么样了?

2008年的次贷危机惩罚了美国的过度的贪婪,不破不立美国的金融杠杆,债务以及蕴藏在房地产和金融系统的风险已经通过数年的时间化解消化,但其他的国家学会了经验教训了么?呵呵当然是没有,次贷危机之后真正出清的也只有风暴核心的那几个国家,而强大外溢的效应使得金融危机后这场全球货币盛宴极大程度的刺激着全球其他国家疯狂的增加着债务和杠杆,那些当年没有受到到太大影响的风暴外围的国家很显然这方面不足够深刻,当然时隔10年了,那些还经过过次贷危机还活着的人都已经渐渐的老去,新生军记忆中的房地产泡沫已经逐步的只变成了书本上停留的文字;

现在这些问题不是不报,之前只是时候未到而已,但没有痛自然就不会痛定思痛,反而泡沫做的更大,或许未来2-3年之内这些当年风暴外围的国家一定会重演美国版次贷危机的情况,虽然这可能对于全球金融体系的影响肯定不像美国那么大,但对本国的冲击不会小,不破不立方能完成这轮十余年的全球再平衡的调整;

一条最愿意看到和不愿意看到的新闻:加拿大版“次贷危机”爆发?楼市泡沫下最大房贷公司崩盘, 当然媒体可能会写的煽动一些,但对于亲身经历过08年次贷危机的人而言,home capital的情况很快让我想起英国的一家大的金融机构——NorthRock 北岩银行,可以说是当年金融危机中英国很重要的一个循环点,遭遇被挤兑、之后引发金融体系风险的一家金融机构。

对于这些银行或向非银机构来说本质上最重要的就是在资产负债表。房贷呢就相当于它的资产、而吸收的大量的储蓄和存款包括拆借回来的钱都算作负债端。

 

资产端和负债端中间权益和资产的关系就是金融机构风控的主要条件。北岩银行当时的存

款和贷款之间大概接近是1:4的关系,也就是说负债端(吸收的储蓄)100元的话,资产端(放出去的房贷)大概是324元。北岩当时除了大伦敦地区做的风声鹊起,那时候流行的一句话是:“如果你房贷办不下来,可以去北岩银行试一试”。
资产端恶化(造假和违规的操作、房贷的低质被暴露出来),面临着资产端流动性大幅度下降、坏账率上升、还贷人受到收入的影响断贷的比例开始上升; 而另一端的资产端,很多储户对北岩银行失去了信心,产生了不信任,股价开始逐步下跌, 金融机构的失血开始形成典型的负正反馈的机制:股价越跌、市值越小、杠杆越高。

最终结果开始转移到现实生活中,开始发生挤兑,越是挤兑,存款账户资金大规模流出,而资产端无法快速变现,会发现杠杆越来越高,最终就就了流动性危机,再传导到股价上,股价再反过来影响流动性……

Home Capital之所以受到关注,是因为它的逻辑和北岩的情况是一模一样的,问题就在于这些国家的收入、经济情况、利率水平、债务成本,这些变量会在什么时候同时发酵,另外一头就是负债的来源,这些多重变量都在影响着所谓的金融体系的稳定。

(加拿大居民债务/GDP=101%,加拿大居民负债创纪录加拿大居民债务已经超过了其自身的GDP总量)

房价持续上涨、与收入脱钩、人们越来越相信房价不会下跌、住房负担能力理论上来说越来越差、人们还是不断增加杠杆加入到买房大军中,外来资金极速增加继续炒高房价、金融体系的监管及央行不断警告但市场并不买单,发放住房贷款发生违规情况,低收入和无收入者也能获得贷款,这些都不是很好的现象。当零零星星看到这些现象的时候,都会想起06年和07年的疯狂。

Home capital出事之后,加拿大其他几家公司出现了连锁性反应,这也和当年次贷危机的情况非常像,市场质疑的声音、流动性快速收紧、传导……

加拿大不会是最后一个,连锁性的反应会陆陆续续提现,越来越多的对冲基金也在做一个选择:过去一年中针对澳洲、新西兰的房地产在做空;

欧元区一季度GDP环比增长0.5% 复苏势头力压美国

“债券通”路线图曝光:先北上后南下;先场外后场内

《香港经济日报》报道,正在筹备中的中港债券通将以“三先三后”方式分阶段推出。

“三先三后”具体是指“先北上,后南下”、“先机构投资者,后散户投资者”及“先场外,后场内”,发展成熟后有望做到中港债市完全互通。

报道称,出于对香港债市发展欠成熟的考虑,债券通以先北后南的方式试行,先将海外资金引入内地债市,待香港债市规模进一步成熟再开通南下投资香港债市。

此外,由于香港零售投资者对债券兴趣不大,故由机构投资者北上先行,稍后时间再研究开放零售投资。

至于“先场外,后场内”,因绝大部分债券主要通过场外作交易,当中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因此债券通将先连接规模59万亿元人币的场外交易部分,以满足大部分交易需求,并借此活化场内上市债券市场。

华尔街见闻此前提及,香港和内地监管机构准备在7月宣布推出“债券通”,以配合香港回归20周年纪念日。

试行“债券通”将成为中国债券市场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标志性事件之一。更开放的市场有望吸引更多资金进入,促进大陆金融市场进步和发展。

新华社:IPO常态化与发审趋严态势“双确立”

IPO在经历了2016年的提速后,常态化发行已经成为资本市场惯例。IPO在常态化的同时,发审趋严态势也随之确立。

今年以来,IPO节奏基本稳定在每周核发10家企业首发申请。与此同时,过会企业在发审环节的否决率逐步上升,证监会对首发企业核准率进一步下降。

公开数据显示,2016年前三季度,共有162家企业上发审会,10家被否决,否决率6.2%;2016年第四季度,共有107家企业上发审会,8家被否决,否决率7.5%;2017年至今,共有175家企业上发审会,19家被否决,否决率上升至10.9%。

首发企业核准率下降至新低也同样证明了发审趋严的态势。2016年第四季度,证监会共审结首发企业153家(包括核准、撤回和否决申请三种情形),其中核准申请131家,14家在审企业撤回申请,8家企业被发审委否决,核准率为85.6%;2017年至今,证监会共审结首发企业217家,其中核准申请158家,40家企业在审撤回申请,19家企业被发审委否决,核准率降至72.8%。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曾表示:“我们有信心解决所谓的‘堰塞湖’问题……新股发行不在家数多一点、少一点,关键是企业质量。”

业内人士认为,IPO常态化与发审趋严态势的“双确立”印证了监管部门对于IPO“堰塞湖”的治理思路。IPO数量的升高和核准率的降低同时表明,首发企业没有出现“萝卜快了不洗泥”的现象。

为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在严格审核把关的同时,加强IPO现场检查也成为证监会工作重点之一。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介绍,证监会于2016年第四季度开展了首次IPO企业现场检查工作。2017年该项工作将继续开展,督促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防止带病申报,严把资本市场入门关,对IPO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的相关线索会移送证监会稽查部门处理。

对于上市公司质量、业绩波动的问题,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发审过程中监管部门将本着依法合规的基本原则对上市公司进行审核,对于非周期、非正常的业绩波动进行关注,在法律和政策框架下严把上市公司质量关。下一步,监管部门也将进一步提高发审环节的透明度,及时回应市场关切。

外管局:更严格监管外汇业务高风险金融机构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郑薇撰文称,未来可更严格监管外汇业务高风险金融机构。

郑薇在外汇局下属单位《中国外汇》杂志发文称,在实施宏观审慎管理方面,外汇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业务的跟踪监测和分析,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并对其提出更为审慎的管理要求;必要时,还可采取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督促

文章还称,未来可借鉴企业分类管理的方式,从事前监管和事后处置两方面着手,研究对金融机构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高风险机构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此外,审慎管理理念也同样适用于资金流动规模大、对跨境收支和结售汇影响突出的市场主体。

郑薇还写道,宏观审慎要与微观市场监管并重。一是要加强外汇交易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应当要求金融机构在外汇业务办理过程中,落实“了解你的客户”的展业原则,加强对交易真实性、合规性背景的单证审核。外汇管理部门应通过对金融机构进行非现场监测核查、现场检查核查等,确保真实性审核执行到位。

她还透露,近期,外汇局已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了向银行开放电子报关信息,能够有效防止企业重复使用、篡改报关单办理付汇。

二是对于企业虚假对外投资、虚假利润汇出、伪造或构造贸易背景骗汇、个人分拆购付汇、假借贸易或投资渠道对外转移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外汇管理部门将予以严厉打击。此外,外汇管理部门还将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监管合作,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犯罪活动,严厉查处地下钱庄交易对手,延伸打击链条。

谈及外汇管理的未来,郑薇表示,将进一步健全风险预警和响应机制,还将继续研究并完善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外汇局与央行在本外币政策协调、打击洗钱犯罪、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合作未来还将向纵深发展。

今年以来,监管层针对跨境资本流动持续保持高强度监管,相关部门近期更是频频发声。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在5月3日发布的年报中称,今年我国跨境资本流动继续向均衡状态收敛。外汇管理部门将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加大对外汇违规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和惩处强度,维护外汇市场正常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完善宏观审慎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框架,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

潘功胜在5月2日的国家外管局会议上强调,在一个复杂多变的世界中,防范跨境资本流动的过度冲击,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是外汇局的双重使命。外汇管理部门将努力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以下是郑薇题为《审慎监管框架下的外汇管理实践与思考》的全文:

2008年的次贷危机及其在全球的广泛蔓延,引发了世界对金融监管体系的审视和反思,对金融市场实施有效监管的必要性被重申,强化宏观审慎管理成为各国金融改革的共同选择。众所周知,宏观审慎管理以维护金融稳定、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目标,着眼于发挥逆周期调节的作用和解决跨市场风险传染的问题,主要是运用审慎性工具来限制时间维度和跨部门维度(或结构性)的系统性风险累积。

本轮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受全球资本流动格局变化的影响,新兴经济体跨境资本流动短期波动有所加剧,波动周期显著缩短。纵观世界金融历史,跨境资金短期内“大进大出”容易导致货币危机,继而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鉴此,越来越多的国家,尤其是新兴市场国家,近年来都在不同程度地加强对资本流动的管理,尤其是宏观审慎管理。

我国正在稳步推进汇率和利率市场化、资本项目开放、人民币国际化等金融改革。将宏观审慎管理引入外汇管理,构建和完善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市场监管相结合的跨境资本流动监管体系,对于维护外汇市场和金融稳定,为各项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强化外汇管理宏观审慎管理

掌握和评估跨境资本流动情况是实现宏观审慎管理目标的前提

维护金融稳定的目标依赖于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的实施。而如何选择适当的政策工具、何时启动及实施应急方案,需要能对跨境资本流动状况做出充分的分析评估和预警。外汇管理部门目前已建立了统一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分析平台,能够实现对跨境资金流动的全口径信息采集、统计、监测和分析;但同时也存在预警功能相对不足的问题,影响风险评估的准确性和政策制定的前瞻性。应当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风险预警和响应机制。在完善预警指标设置方面,应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监管指标及其阈值,使其能及时提示可能出现的跨境资金流动的方向性变化和压力累积的情况,并区分风险级别和防范目标。在此基础上,制定完备的预警和应对方案,构建危机预警模型,以提升宏观审慎管理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前瞻性。

正确运用政策工具是实施宏观审慎管理的核心

经验表明,实现宏观审慎政策目标需要一套范围广泛的政策工具,有必要提前建立全面丰富的政策工具箱,以便在系统脆弱性较为严重时评估使用。

一是进一步完善现有政策工具箱。在立足国内市场现状、汲取国际经验的基础上,2015年起,人民银行、外汇局将外汇流动性和跨境资金流动纳入了宏观审慎管理范畴,进一步完善了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目前,人民银行已经建立了跨境融资宏观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可以运用跨境融资杠杆率、风险转换因子、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等实现逆周期调节;也可通过对金融机构代客远期售汇业务收取外汇风险准备金、调整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等方式,达到宏观审慎管理的目标。外汇局于2016年放宽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单家机构投资额度上限和锁定期的限制、开放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及配合人民银行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推广至全国等举措,也是在强化宏观审慎管理领域的积极作为。下一步,监管部门将继续研究并完善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

二是加强系统重要性机构的监管。在关注金融机构整体杠杆程度,加强对银行跨境融资、贸易信贷、内保外贷等业务管理,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基础上,外汇管理部门还应当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业务的跟踪监测和分析,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并对其提出更为审慎的管理要求;必要时,还可采取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督促。未来可借鉴企业分类管理的方式,从事前监管和事后处置两方面着手,研究对金融机构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在全面、客观评估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经营风险的基础上,对高风险机构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此外,审慎管理理念也同样适用于资金流动规模大、对跨境收支和结售汇影响突出的市场主体,外汇管理部门可与其建立密切的联系和沟通,实现更好的引导和管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系统性风险的产生根源在理论上分为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其中的空间维度即指各金融部门之间的交互效应。对此,在监管部门之间建立明确的合作与信息共享机制,能够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近年来,外汇管理部门在跨部门协同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近日,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签署了《关于实施信息共享开展联合监管的合作机制框架协议》,三方一致同意,加快推进跨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通过加大信息共享力度,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此外,外汇局与人民银行在本外币政策协调、打击洗钱犯罪、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合作也取得了积极成效,未来还将向纵深发展。

宏观审慎与微观市场监管并重

微观市场监管关注单个主体和行为。表面上看,其不及宏观审慎管理防范系统性风险的作用直接,但如果考虑到金融体系由千万个市场主体寸积铢累,则忽视对微观市场的监管,其顺周期的风险聚集同样会引发危机。对微观市场的监管主要在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要加强外汇交易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当前,我国在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基础上实施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一方面,是因为通过审核外汇交易背景材料能够区分资金项目,避免资金借道管理更加宽松的经常项目实现跨境流动,维护资本项目管理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在于健康、有序的外汇市场秩序需要绝大多数的外汇交易真实合法,而真实性审核能够有效识别非法、异常交易,也有利于守法主体更加便捷地办理外汇业务。因此,应当要求金融机构在外汇业务办理过程中,落实“了解你的客户”的展业原则,加强对交易真实性、合规性背景的单证审核。外汇管理部门应通过对金融机构进行非现场监测核查、现场检查核查等,确保真实性审核执行到位;同时,也要主动帮助银行更好地开展真实性审核。近期,外汇局已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了向银行开放电子报关信息,在不改变现有企业业务办理手续的同时,为银行提供了新的信息查询渠道,能够有效防止企业重复使用、篡改报关单办理付汇。上述电子报关信息核验是非强制性的,银行可以按照展业原则自主进行,有利于其在效率上实现最大化。

二是要严厉打击外汇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企业虚假对外投资、虚假利润汇出、伪造或构造贸易背景骗汇、个人分拆购付汇、假借贸易或投资渠道对外转移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外汇管理部门将予以严厉打击。此外,外汇管理部门还将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监管合作,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犯罪活动,严厉查处地下钱庄交易对手,延伸打击链条。对于查实的违法违规案件,在处罚标准上,按照从严从重标准处罚违规交易和主体;在处罚方式上,坚持公开曝光,加大对守信的联合激励和对失信的联合惩戒力度。

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2017年以来,我国外汇市场比较稳定,跨境资本流动趋向平衡。但当前世界经济金融形势仍然复杂而脆弱,外汇管理部门肩负着防范跨境资金流动过度冲击、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使命。未来,外汇管理一方面要继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外汇市场监管,坚持探索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市场监管相结合的路径,维护健康、稳定、良性的外汇市场秩序,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另一方面,要继续推动和支持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资的便利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