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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36家券商51家私募子公司整改达标

2017 年看到了尾巴,券商私募子公司整改大限也到了。


据统计,截至目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了四批规范名单,共计只有 36 家券商的 51 家私募子公司整改达标而拿到准生证。


细究起来会发现,有些规则显然有所松动,比如 " 每家证券公司设立的私募基金子公司原则上不超过一家 ",但实际上有中信、银河、光大、第一创业、、中金、海通、招商、中信建投等 8 家券商的私募子公司都不只一家,中信和中金甚至分别拥有 5 家。


36 家券商整改达标


去年 12 月 30 日,中证协发布的《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简称 " 管理规范 ")一年的期限已满,如今该验收成绩单了。


据统计,中国证券业协会已公布了四批规范名单,共计有 51 家券商私募子公司拿到准生证,这 51 私募子公司来源于 37 家券商。


第一批获准的只有 4 家,分别是华鑫证券、南京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东北证券。


第二批获准的有 6 家券商,分别是长城国瑞证券、中天证券、国盛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开源证券和大同证券。


第三批获准的有 13 家券商,分别是红塔证券、金元证券、方正证券、海通证券、中银国际、渤海证券、长江证券、国都证券、民生证券、联讯证券、招商证券、华泰证券、中金证券。


第四批获准的也有 13 家券商,分别是东方财富、国联证券、华林证券、湘财证券、首创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光大证券、天风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信证券、中原证券、华创证券、招商证券和中金证券。


自此," 券商直投子公司 " 变成了一个过去时的名称,准确的说法叫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而原本拥有多个直投平台的券商,整改过程中有几条规定最为要紧:


1、证券公司应当以自有资金全资设立私募基金子公司,不得采用股份代持等其他方式变相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


2、私募基金子公司根据税收、政策、监管、合作方需求等需要下设基金管理机构等特殊目的机构的,应当持有该机构 35%以上的股权或出资,且拥有管理控制权。


3、私募基金子公司下设的基金管理机构,只能管理与本机构设立目的一致的私募股权基金,各下设基金管理机构的业务范围应当清晰明确,不得交叉重复。


这就意味着,券商的私募基金子公司募资能力要够强,而且下设二级子公司也受到限制。


哪几条规则可适当松动?


据悉,从中政协公布的名单来看,实际上 " 一比一 " 的配额已经打破。


《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规定," 每家证券公司设立的私募基金子公司原则上不超过一家 ",不过从发布的证券公司及其私募基金子公司等规范平台名单公示来看,至少有 8 家券商都不只一家私募基金子公司,包括中信、银河、光大、第一创业、中金、海通、招商、中信建投等。


其中,中信和中金是最多的,都分别有 5 家私募基金子公司获得批准。


中信证券,旗下除了直投最负盛名的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之外,还有中国旅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三峡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信安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徽交控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家私募子公司。


中金公司,分别在第三批和第四批名单中出现,旗下有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中金甲子(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中金汇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中金鑫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此外,海通有 3 家私募子公司,包括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海通并购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海通新能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反而原来设立了众多子公司平台的天风证券,在整改之后只留下一家天风天睿投资有限公司。


目前除了这 36 家券商的 51 家私募子公司已经交卷,其他券商未整改完成的,最头痛的规定还有两条:


一是,私募基金子公司及其下设基金管理机构将自有资金投资于本机构设立的私募基金的,对单只基金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该只基金总额的 20%。


也就是说,自有资金 1000 万即可成立的发起式基金,如果管理人是券商的私募基金子公司,那么最小规模至少也得 2 亿,而公募基金的发起式基金是没有此规模限制的。


二是,证券公司同一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分管投资银行业务和私募基金业务。私募基金子公司同一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分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和其他私募基金业务;同一人员不得兼任上述两类业务的部门负责人;同一投资管理团队不得同时从事上述两类业务。


这本来应该不难达到,不过据记者了解,有的券商原分管资管和私募子公司可能是同一位高管,华南某券商的私募子公司因此至今都没有拿到准生证。


不过,对于规范发布前存量的业务,监管也允许存续到项目到期。即使以自有资金直接进行股权投资或已设立的下设基金管理机构及基金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只要求不新增业务,到期前不得开放申购或追加资金,不得续期。



明年起个人境外提现年度额度上限10万元,正常交易不受影响

周六(12月30日)晚,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相关通知,进一步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取现。自2018年1月1日起,将境外提取现金年度额度调整为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称,之所以有这样的安排是为防范违法分子持多家银行多张卡片大额提取现金从事违法活动。此举不影响个人持卡境外消费,对正常交易也没有影响。


境外取现每人每年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自2003年以来,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实施额度管理,目前每卡每年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外汇局此次将境外提取现金年度额度调整为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外汇局周六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汇发〔2017〕29号,下称《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银行卡境外大额取现。


《通知》要求:一是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二是将人民币卡、外币卡境外提取现金每卡每日额度统一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三是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超过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四是个人不得通过借用他人银行卡或出借本人银行卡等方式规避或协助规避境外提取现金管理。


《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2018年境外提取现金年度额度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累计计算。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有这样的安排是为防范违法分子持多家银行多张卡片大额提取现金从事违法活动。


银行卡作为跨境非现金支付工具日益普及和便利,但加强银行卡境外大额提现管理也十分迫切。银行卡已成为个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便利化支付工具,个人出境旅游、商务、留学所涉食、宿、行、购等经常项下交易,均可以使用银行卡支付,且不占用个人便利化年度5万美元购汇额度,2016年境内个人持银行卡境外消费1040亿美元。


“随着科技进步,当前非现金支付已日益普及和便利。国际监管经验也显示,大额现金交易往往与诈骗、赌博、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为此,全球普遍加强大额现金管理。监测发现,一些个人持大量银行卡在境外大额提取现金,远超正常消费支付需要,涉嫌开展违法犯罪活动。”外汇局有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例如,2013年10月至2015年11月,陈某等4人以本人及亲戚朋友名义,办理100多张银行卡,在澳门提取港元现钞,再私下卖给当地商户或赌场,涉及金额4.76亿元人民币,该案件目前已判决,陈某等4人被判有期徒刑3至5年。


2017年8月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指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是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的重要手段。据此,外汇局于2018年起完善银行卡境外使用“三反”监管,抑制银行卡境外大额提现。


对于个人使用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外汇局有关负责人建议,个人在境外提取现金应注意保障自身权益。一是合理规划用汇需求,减少携带和使用大额现金,避免人身和财产安全遭受类似抢劫等不法侵害。二是注意用卡安全和信息保护,避免银行卡被他人盗用,影响正常交易。三是依法合规使用银行卡,不借用他人银行卡规避额度管理,也不向他人出借银行卡,避免被不法人员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正常交易不受影响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规定不影响个人持卡境外消费,对正常交易也没有影响。


上述负责人表示,据统计,2016年81%的境内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低于3万元人民币。《通知》规定境外提取现金年度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既可满足持卡人在境外正常提取现金需求,又可抑制少数违法违规人员大额提取现金。


“目前,银行卡已成为个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便利化支付工具,且不占用个人便利化年度5万美元购汇额度。《通知》主要是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并不改变银行卡外汇管理基本框架和个人用汇政策,个人持卡境外消费不受影响。”外汇局有关负责人称,若个人确有真实合规的境外大额现金使用需求,可依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办理,如依法购汇后携带外币现钞出境。


《通知》亦不会影响信用卡境外正常消费。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张东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由于境外有着较为完备的用卡环境,目前信用卡的境外消费99%都是通过刷卡支付完成,只有在一些无受理终端支付或紧急情况下才会使用信用卡取现。”《通知》规定的每卡日累计1万元人民币和每人年累计10万人民币的要求远高于目前实际的取现水平,足以满足信用卡客户正常的境外取现需求。加上境外银行卡取现新规并没有改变个人便利化年度5万美元的购汇额度,所以并不会影响居民一般境外衣、食、住、行等正常消费的便利性。


上述外汇局负责人表示,《通知》亦不改变经常项目可兑换。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有关规定,加强现金管理不涉及改变经常项目可兑换原则,也不属于资本管制范畴。


那么,《通知》实施后,个人是否会出现超过年度额度提取现金?如果超过年度额度,会产生什么影响?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年度额度由外汇局汇总各家发卡金融机构数据计算并通过发卡金融机构实施控制。考虑到实时控制会增加交易响应时间从而影响用卡体验,对此,外汇局采用延时控制手段。因此,个人在境外提取现金时应合理规划,避免出现超过年度额度提取现金。


《通知》也要求发卡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方式提示发生境外提取现金交易的持卡人注意政策变化,加强政策宣传。


为防范部分持卡人恶意提取现金,超过年度额度的个人,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并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按《外汇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此外,个人被列入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名单的,可向发卡金融机构查询本人所持的该机构银行卡提取现金明细,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外汇局分支局查询。


需要强调的是,外汇局对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明细信息的查询有严格的保密规定,任何信息的使用都将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并要求各发卡金融机构妥善保管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个人信息。



中国12月官方制造业PMI 51.6 连续17个月扩张 非制造业PMI 55.0


国家统计局周日公布数据显示,中国12月官方制造业PMI 51.6,连续17个月站稳荣枯线上方。这一数据不及此前市场预期的51.7,11月该数据为51.8。该指数自去年10月份以来连续15个月保持在51%以上较高水平。


2017年,制造业PMI指数一直保持在51%以上,个别月份一度达到52%以上较高水平,全年平均值为51.6%,高于上年1.3个百分点;整体走势平稳,波动较小,各月同均值水平的离散性多在0.5个百分点之内的窄幅区间。基于PMI判断,全年经济增长6.9%左右。


此前公布的11月财新中国制造业PMI为50.9,当时是5个月内最低水平。11月财新服务业PMI为51.9。


国家统计局特约分析师张立群认为:

“12月份PMI指数小幅下降,继续保持在51%以上的水平,表明经济平稳增长的特点更加明显。生产指数小幅回落,预示今年四季度工业增速平稳;新订单指数小幅回落,出口订单指数提高,表明国内外市场需求总体平稳,出口转好态势明确。产成品库存指数继续降低,幅度较小;采购量指数,进口指数有所提高。表明企业生产经营状态平稳,去库存活动趋缓。综合研判,未来经济将保持平稳运行。”


今天同时公布的数据还显示,中国12月官方非制造业PMI指数达到55.0,连续两个月实现环比上升,本月升幅0.2个百分点。2017年以来,除8月份外,该指数均保持在54%以上的较高水平,全年均值较去年同期上升0.9个百分点,达到54.6%,表明非制造业在稳健较快增长基础上,继续向好发展。


总体来看,2017年非制造业在稳健较快增长基础上,继续向好发展,企业发展信心趋于乐观。业务活动预期指数均值为60.9%,较2016年上升1.5个百分点。


统计局基于PMI判断,预计全年经济增长6.9%左右。


从PMI调查来看,得益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和市场营商环境改善,企业效益明显转好。多数企业包括之前亏损比较严重的钢铁、有色、煤炭、化工等企业,均实现了盈利,有了投资热情和生产扩张意愿。从社会效益来看,经济大环境持续转好,有效地带动了就业。从业人员指数全年各月均保持在49%以上,处在近年来的较高水平,平均为49.2%,高于上年0.9个百分点。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实体经济发展新动能的装备制造业、高技术产业稳步快速发展,其PMI指数全年平均水平分别为52.7%和53.4%,高于上年1.7和1.4个百分点,体现出供给侧结构优化质量提升。


国家统计局报告称,从PMI来看,2017年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因素不断累积、作用凸显,企稳态势巩固,向好发展态势进一步明显。


整体来看,2017年经济运行在持续稳定向好过程中,也出现了值得关注的一些新问题、新现象。


一是伴随着原材料价格上涨,企业成本有所上升。下半年,反映原材料价格上涨的企业数量明显增多,在调查企业中的比重平均值达到37%,高于上年同期10个百分点。与此相应,企业反映运输成本也有所上涨。二是伴随着市场需求回升和产业结构加快调整,出现了局部性和阶段性的能源与原材料供应紧张。全年反映该问题的企业比重平均为7.8%,较上年上升2.3个百分点。三是伴随着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出现了结构性的用工矛盾。企业反映适应新业务开拓、新技术应用、新模式推广所需的专业人才招聘难,这类专业性人才需求旺盛,供应不足,全年反映该问题的企业比重平均为14%,高于上年3.1个百分点。


根据统计局近期PMI调查显示,企业对新一年经济发展充满信心,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明显上升,达到59%左右较高水平。预计2018年以高质量发展为聚焦点,新时代经济发展新特征凸显,经济稳定向好基本态势进一步延续,结构调整、新旧增长动能转换明显加快,经济运行稳定性和协调性增强,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经济发展逐渐走向稳定、可持续发展基本轨道,经济增长保持在6.5%左右适度合理区间。



俄参与建设的田湾核电站3号机组首次开始向中国供电

英媒:澳大利亚欲搅黄华为所罗门群岛海底光缆项目


一段时间以来,澳大利亚一直在嘴上对华不友好,这不,真要开始动手了。


澳大利亚近日打算“搅黄”华为海洋网络有限公司(Huawei Marine Networks,以下简称华为海洋)为南太平洋岛国所罗门群岛铺设海底光缆的项目,并打算为此出资1亿澳元(约合5.08亿元人民币)。

由于该光缆连接悉尼,澳大利亚情报部门认为,这条从所罗门群岛接入悉尼的光缆给澳大利亚带来了被渗透的风险,还赋予北京“关闭澳大利亚互联网”的能力。有分析人士还提到不久前新通过的国家安全法,称该法“显然促使澳大利亚行动起来了”。


所罗门群岛政府目前尚未对此作出明确表态。


今年7月,华为海洋刚刚与所罗门群岛政府就所罗门群岛海底电缆系统签署谅解备忘录。根据谅解备忘录,华为将部署一条连接澳大利亚悉尼和所罗门群岛的海底光缆,并延伸到巴布亚新几内亚。


所罗门群岛一名发言人近日表示,澳大利亚评估团队最近访问了该国,并且该国对利用开发援助共同为这条光缆融资的提议表现出“强烈兴趣”,他说,“自然,如果所罗门群岛政府接受澳大利亚的提议,那么毫无疑问,华为海洋的交易就不得不取消了。”


澳大利亚智库罗伊国际政策研究所分析人员乔纳森•普赖克(Jonathan Pryke)的意见称,“华为方面的这笔交易引起了澳大利亚情报机构的注意,新的国家安全法显然促使澳大利亚行动起来了。”


海底光缆对于全球通信至关重要,它承载着97%的国际互联网流量,其中包括通信以及每日价值10万亿美元的资金流转。华为海洋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已赢得总长度达4万公里的海底光缆铺设合约,令澳大利亚和西方担忧。


澳大利亚战略政策研究所(Australian Strategic Policy Institute)执行董事彼得•詹宁斯(Peter Jennings)表示,“中国电信(47.47, 0.29, 0.61%)企业与中国政府存在关联,这带来了渗透、知识产权盗窃的风险,并可能赋予北京方面在爆发危机时关闭澳大利亚国内网络的能力。”


美国网络司令部(US Cyber Command)信息战官员贝伯(Robert “Jake” Bebber)表示:“海底光缆系统的所有权以及对其安装与维护的掌控力,为中国送上了巨大的战略机遇。对海底光缆的控制可能让中国能够触及全球几乎所有通信,这可能让中国能够任意选择在何时何地中断通信。”


但华为方面否认这一指控,华为发言人表示,“我们可以确认,我们从未被要求提供对我们的技术的访问入口,或向任何政府或其机构提供任何公民或组织的任何数据或信息。”


近期,澳大利亚政府和部分媒体有一些对华不友好的迹象,外交部发言人陆慷曾在12月11日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奉劝澳方的一些人停止发表有损自身形象和中澳关系的言论。


陆慷说,“你可以注意到,澳大利亚领导人的言论已经在中国引起一些关注。我们奉劝澳方的一些人停止发表有损自身形象和中澳关系的言论。在我们看来,这对他自己、对中澳关系都没有什么助益。”此外,本月18日和19日,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以及中国驻悉尼、墨尔本、珀斯、布里斯班和阿德莱德总领事馆均在官方网站醒目位置发布消息,提醒赴澳中国留学人员近期加强安全防范。


今年6月,我国刚刚掌握海底光缆自主制造技术,研发出最大长度(245km)的双层铠铜管结构的海底光缆,摆脱对国外产品的依赖。不过,该技术已达世界领先级别,同类光缆美、日去年也刚刚开始使用。


今年8月澳方就曾开始阻挠


包括所罗门群岛在内的多个南太平洋岛国一直被澳大利亚视为自己的“势力范围”,中国的进入显然令其不安。


自2004年以来,澳大利亚的军队和警察就为所罗门群岛保持政治稳定,本来,悉尼到该国的海底光缆由亚开行提供融资支持、由一家英美合资公司承包,将为所罗门群岛可靠的互联网服务。


但在去年,所罗门群岛政府在没有经过适当程序的情况下,突然转向了华为的一家子公司(即华为海洋),该公司因安全问题,被澳大利亚情报部门禁止竞标某些合同。该报道还称,所罗门群岛前任政府接受华为650万美元政治献金的事件当时“浮出水面”。


如果要把光缆与悉尼相连接,所罗门群岛海底有线公司需要根据澳大利亚电信法申请许可证。澳电信法规定,澳总检察长可以“妨碍安全”为由,要求澳大利亚通信和媒体管理局拒绝发放许可证。澳大利亚外长毕晓普在发给媒体的声明中说,澳外交人员就此事已经与所罗门群岛磋商了好几个月。



高盛担忧:金融不平衡给美国强劲经济蒙上阴影

北京时间12月31日凌晨,高盛(254.76, -1.74, -0.68%)集团经济学家Jan Hatzius认为,信贷市场和加密货币等领域存在的金融不平衡会给原本强劲的2018年美国经济蒙上阴影。Hatzius此前已经为新年做了一些预测:美联储加息四次、美国实际GDP增速加快至平均2.6%、失业率降至约3.5%,并且收益率曲线不会反转。在一份最新的报告中,Hatzius重申了他对经济整体表现保持强劲的预期,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担忧。


“一些领域的资产估值,特别是信贷,按照历史标准来看已经上升到了很高的水平,” Hatzius在周五晚些时候发布的“2018年的10个问题”中说:“这种最会令关注金融失衡的美联储官员非常担心的大幅信贷扩张前所未见,但同时现在又出现了一些金融市场投机迹象,例如加密货币的火爆。”


高盛并不是唯一一家针对加密货币发出警告的金融机构。摩根大通(106.94, -0.85, -0.79%)首席执行官Jamie Dimon早就给比特币贴上了“骗局”的标签。美联储主席珍妮特·耶伦称之为“高度投机性资产”,日本央行行长黑田东彦 也说它是被用来投机。


Hatzius认为,经济面临的积极因素则包括:尽管已经总统唐纳德·特朗普签署成为法律的税改案带来了一些不利的变化,但由于供求失衡在继续加剧,独户住宅的开工有望进一步上升。


他说,美国的工资将随着统计扭曲因素的消退而重新加速上涨,并且有证据表明,高薪居民正在努力递延其收入,希望能够享受降低的税率,而这一因素迄今为止可能影响到了部分工资数据。



明年将开展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

12月30日,人社部公布部长尹蔚民在近日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内容。据悉,尹蔚民讲话透露了就业、人事和社会保障工作等多项明年将要实施的政策安排。尹蔚民表示,明年要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公务员分类改革将加快,同时明年还要开展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


完善体现不同职业群体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

对于明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尹蔚民提出,全力促进就业创业,深化社会保障改革,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事管理创新,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等总体要求。

人社部明确,明年将稳慎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改革要达到什么目的?尹蔚民的讲话提出了我国到2020年和到2035年的两个目标。到2020年,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分配格局更合理、更有序,分配差距进一步缩小。到2035年,实现“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在此基础上,到本世纪中叶,“人们的工作更加体面、更有尊严,劳动价值得到充分尊重”。

明年的工资改革如何进行?尹蔚民提出,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着力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明年要尽快出台实施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意见,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开展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稳慎把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频率和幅度。

要以完善体现不同职业群体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为核心,加强制度设计,注重与公务员分类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有效衔接、协同推进。要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研究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调查比较制度。


试点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

在就业方面,明年我国仍将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做好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等工作。同时,尹蔚民表示,将深入研究加快畅通劳动者社会性流动的政策措施,解决好性别歧视、身份歧视问题。

在社保方面,尹蔚民讲话透露,明年,要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继续延长一年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

此外,在公务员改革方面,尹蔚民讲话也透露,明年要进一步加快公务员分类改革步伐,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协同推进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及时做好入轨实施工作。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抓紧研究并推出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