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北京、上海、江苏等8家证监局共对21家律师事务所的47个IPO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律师事务所、律师核查验证义务的履行情况,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质量情况,律师事务所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执业利益冲突防范情况,工作底稿制作、保存情况等。检查中发现部分律所存在内控管理松散、内部复核制度不健全等问题。